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党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理论性、实践性都比较强的管理工作。它是通过保守国家秘密这种行为手段,实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目的。在建国以后至90年以前,我市还没有一个专门的保密职能机构,全市的保密管理工作一直由中共中山市委保密委员会负责。随着改革开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给保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任务、新要求,原有的保密工作组织巳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央的精神,保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我市于1990年7月成立了专门的保密工作机构----市国家保密局。多年来,市保密局在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保密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依法管理国家秘密,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我市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职能分工
组织形式
市级保密工作机构组织形式:
(一)地级以上市设置市委保密委员会,受本级党委领导,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工作,并在省委保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市委保密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厅)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副主任)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市保密局长担任;委员由市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党校、教育、科技、公安、安全、财政、人事、经贸、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管理、军分区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上述职务任职人选及委员单位由市委保密委员会提请市委批准确定)。
(四)市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其日常工作。市政府下设市保密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保密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五)根据工作需要,市委保密委员会可下设专业性保密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协调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由市委保密委员会成员、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职能分工
1、秘书室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局政力、事务工作;草拟局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秘、信息、信访、简报、会务、接待、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
2、技术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保密技术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的保密技术检查和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全市办公室自动化和有线、无线电通信的保密工作;负责对市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办公环境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指导;负责对市党政电话专用网的保密管理;负责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申请安装使用无线电话的审查办证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保密技术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保密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保密技术经费预算的申请和技术设备的订购、管理及维修维护等工作。
3、督查室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各项保密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起草、修订全市性的保密规定、制度;依法查处或督促有关单位查处泄密事件,定期和综合上报泄密事件查处情况;负责对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查发证工作;负责对公开发表和对外提供秘密文件、资料的审查、办证工作和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出境的审查、办证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宣传教育及保密干部培训工作。